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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

外賣員就工傷保障及其他議題的建議書


從左至右:車手KA、車手Khuram、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、車手Nadim


勞工及福利局

孫玉菡局長 鈞鑒:

我們是一群foodpanda和Deliveroo全職外賣員,我們視送遞工作為我們長久且唯一的收入來源。

過去的幾年,我們數以百計的同行,於送遞過程中因意外而重傷或去世。我們每日在馬路中穿梭,冒著生命危險為市民提供外賣服務。但是,外賣公司不承認我們是僱員,我們亦得不到半點法例及工傷保障。當我們讀到外賣員陳德明先生因車禍逝世,而foodpanda僅支付少量慰問金的新聞,我們都感到甚是悲憤。難道,我們的生命僅值7.5萬元?

這一慘案映照香港超過兩萬名外賣員的命運。工傷之外,我們在薪酬、休假等層面亦毫無保障可言。請勞工及福利局儘快制訂法例,讓外賣員的基本勞工權益得到保障。

一、 我們的訴求

我們懇請政府儘快制定法例,以要求:

1. 外賣公司應為全體外賣員購買一份符合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補償金額標準的保險;

2. 保險保障範圍應至少涵括(1)上線、當更及更份暫停期間;(2)上線或更份開始前的1個小時内;(3)下線或更份結束後的1個小時内。

3. 外賣行業應設立最低服務費單價保障,以避免長工時引致的疲勞駕駛。

4. 外賣員應享有有薪年假,且每七日應擁有一日有薪假期,以確保充足的休息時間。

5. 外賣公司應安排外賣員參加強積金計劃,以及為外賣員供款。

6. 外賣公司應承認外賣員為其僱員,並承擔作爲僱主的相應法律義務。


二、為什麽我們需要更多的保障

1. 外賣公司保險保障不足

步兵及車手每日都在馬路上奔波,暴露於各種交通安全風險之中。單車手及電單車手以肉身包鐵皮,風險就更加高。


foodpanda及Deliveroo雖有為外賣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,但保額、保障期限遠遠低於《僱員補償條例》規定補償金額。過往,我們因工作遭遇意外而重傷,卻只有我們及家人獨自承擔所有醫藥花費、對家庭收入造成的巨大打擊,而公司就撇清所有關係。

過去的一年,至少發生兩單外賣同行意外死亡的慘劇。這兩場意外,死者家屬都因意外發生於死者上落班過程中,而得不到任何保險賠償。

我們其中的幾位,作為車手,必須駕駛自己的車輛往返工作地點,途中同樣充滿各種危險。外賣公司購買的保險,理應保障往返工作地點及住宅過程中發生的意外。

2. 工作安排充滿風險

外賣公司對我們的管理苛刻,部分工作安排亦增加了我們的工作風險。

其中一個例子是,外賣公司不單分配外賣訂單給外賣員,亦會指派我們送遞貨物,包括桶裝水、大米等。貨物可重達14kg,令車輛駕駛過程中搖擺不穩。另外,三號風球、紅雨下,市民的外賣需求增加,公司曾指派我們同時運送3張訂單。滂沱大雨及颶風下駕駛本已風險重重,公司的安排更增加了我們的危險。


外賣公司實行計件制,沒有最低時薪保障。不穩定的收入,伴隨著巨大的壓力,亦催使我們加快脚步,以追奪更高的薪酬。


另外,foodpanda在7月份推出新的薪酬制度,外賣員在午市、晚市内完成一定數量的訂單,才可以獲得相應獎金,周末的獎金最高可佔我們周末收入約的十分之一,這變相是逼迫我們開快車,讓我們罔顧交通安全。因爲,為了追趕訂單完成數量,我們駕駛得更加匆忙,精神上亦承擔更大壓力。

外賣公司聲稱我們享有自由,但實際上設置了種種控制及懲罰。若拒絕訂單,我們的評級會被下調,直接影響收入。若我們轉走一定數量的訂單,foodpanda會暫停我們的更份15至30分鐘。當我們的送遞速度慢於公司設定的送遞標準時,我們會收到警告信,甚至會被終止合同。

3. 持續減薪、長工時增加駕駛風險

過去的四年,外賣公司持續減少服務費,單價降幅至少有20%。同時,油價、車輛維護費用不斷上漲。為了維持收入水平,我們不得不由每日工作9個鐘,增加到12、13個鐘。同時,因為沒有有薪年假,我們連續一年每月只休息一至兩日。得不到充足的休息,我們疲勞駕駛的風險自然增高。

外賣公司減薪沒有底線,我們亦沒有最低工資的保障。不難想象,減薪的情況在未來會變得更加惡劣,疲勞駕駛、精神壓力隨之而來的風險亦會增高。


4. 退休生活缺乏保障


外賣行業内一直彌漫著强烈的不安感及焦慮感,而這種不安,不但來源於毫無保障的眼前,亦來源於不穩定的將來。


同所有的打工仔女一樣,我們都需要一筆儲蓄以確保退休時有一個體面的生活。在香港的養老保障體系内,强積金是最重要的一環。但是,外賣公司並不會為我們的强積金供款,所有的退休財政負擔都擺在我們的肩上。


同時,因爲當前的職業充滿各種不穩定,我們每日兢兢业业,為眼前最迫切的生活需要而打拼。我們每日將自己逼到最盡,又何來心力長久規劃我們自己及家人的未來?這導致的後果是,當我們失去工作能力,最脆弱的時候,我們不會有任何的依托。而造成此社會問題的根源是,外賣公司并沒有負擔起我們認爲他們應承擔的僱主責任。


5. 被推卸的僱主責任


我們所提出的大部分訴求都接近目前法定的僱員權利,我們亦不斷提到,外賣公司在推卸自己作爲僱主應承擔的責任。我們如同大部分的僱員一樣為外賣公司打工,在經濟上亦完全地依賴這一份工作,與公司更非平起平坐,很自然地,我們就會需要與僱員同等的保障,以免受來自公司的欺壓。

事實上,我們其中幾位都曾是foodpanda僱員,卻被公司單方面轉為自僱協議。我們實質的工作制度及内容并沒有太大改變,但我們的勞工權益卻被完全剝奪,遭遇工傷不再得到法例保障。我們同其它行業的僱員唯一不同的,就是我們的僱主,靠我們的勞力擴展生意,卻利用法律的漏洞為自己卸膊。


未來各行各業的打工仔女,有可能都會經歷平台化的浪潮,面臨相似的困境。勞工及福利局因儘快制定法例,不但是為了保障外賣員的權益,亦是為了應對平台經濟不斷發展隨之以來產生的問題。

foodpanda及Deliveroo外賣員上

2022年9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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